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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果一方有外债怎么办

2024-11-18
解析:
若是在婚姻解体过程中,存在一方负担额外债务的现象,那么,我们便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缜密的考量与判定。对此类债务进行性质区分,究竟应被界定为夫妻共有的债务,还是个体享有的债务,主要考量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该笔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或是为了实现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目的,抑或其产生的原因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
其次,如果能够证实该笔债务并非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且其数额已经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求范围,同时,债权人也明确知晓或者应该了解到这一事实情况,那么,这部分债务就可以被视为是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有债务,负债一方将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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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如果其中一个人欠了钱,那得看具体情况才能知道怎么处理。比如,这个欠款是用在两个人一起过日子、一起做生意上,或者是两个人都同意借的,那就应该算作夫妻俩的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两个人都要一起来还。但是,要是能证明这个债务只是一个人自己借的,而且这个借款超过了家里平时的开销,同时债权人也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事情的话,那就是个人债务,只能由借钱的那个人自己负责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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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如果有一方有外债的话,那就要看是啥情况。要是这个外债是用来供家里吃喝拉撒,搞生产做生意,或者是两个人商量好一起借的,那就得算作夫妻俩的共同债务了,离婚的时候两个人都得一起来还。但是,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是其中一个人自己偷偷摸摸借的,而且这个债主也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他是瞒着另一半借的,那就是他自己的事儿了,跟另一半没关系,得他自己去还。
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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